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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字〔2018〕32号 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廖细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2 来源: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廖细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廖细芽同志任渝水区建设局主任科员;
免去何志文同志的渝水区监察局第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廖安生同志的渝水区监察局第四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廖志华同志的渝水区监察局第五分局局长职务;
胡琼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正式任命时间为2018年1月);
何练民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司法局罗坊司法所所长(正式任命时间为2018年1月);
钟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司法局界水司法所所长(正式任命时间为2018年1月);
何继文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司法局下村司法所所长(正式任命时间为2018年1月);
赖小伟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司法局城北司法所所长(正式任命时间为2018年1月);
黎洪勇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司法局人和司法所所长(正式任命时间为2018年1月);
李世锋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林业局森林苗圃主任(正式任命时间为2018年1月);
刘淑美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式任命时间为2018年1月)。


渝水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