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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渝水区民政亮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3-20 来源:渝水区民政局
 

这三年期间,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效能,有效推动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充分体现出民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具体如下:

一、精准扶贫工作方面

一是创新产业扶贫举措。形成了渝水区“两个支柱、六大基地”,助推“一乡一品、一村一业”,率全市之先的产业扶贫模式。被省委办公厅和省扶贫移民办作为典型经验刊登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上。

二是创新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引导企业及协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开展系列帮扶活动,如水北商会开展的“筹措100万元基金,帮扶100户贫困户,组织技能培训100户,安排就业100人”“四个一百”活动,社会反响非常好,得到省扶贫办领导、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组的高度评价;率全市之先组织开展“情系贫困户,真心办实事”活动,成为全市社会帮扶典范。

三是夯实扶贫工作基础。2017年聘请省扶贫办领导、专家对我区县、乡、村三级帮扶干部进行帮扶工作专题讲座、区扶贫办对全区所有帮扶工作站专干、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人员、村党组书记、帮扶干部进行10期轮训。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列全市各县、区前茅。提高了全区扶贫工作的理论、政策、操作水平。

四是在2017年第三季度的脱贫攻坚考核中,我区位列全市第一。

二、优抚双拥工作方面

一是创新涉军维稳工作方式,对涉军群体要求全部享受低保待遇的诉求单独进行低保听证评议。成立了由区政府牵头,民政、人社、公安、纪检、维稳和各乡镇办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联合评议小组,对涉军群体单独进行了听证评议。既维护了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又妥善解决了涉军人员的诉求,维护了区委、区政府正常工作秩序。

二是创新涉军思想教育工作。2017年区民政局以区政府的名义,联合了人社、信访等单位,对全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60岁以上退伍军人等200余人开展了一次为期两天的政策宣讲与教育,召开了座谈会,增加了优抚对象对民政、人社、信访等相关政策的了解和掌握,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保持了思想稳定。

三是做好慰问关怀,让军政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每年的“八一”期间,我区各级领导都会走访困难优抚对象,2017年更是走访了全区所有的3000余优抚对象,6个驻区部队,送去节日的祝福和慰问品,发放慰问金20余万元。区民政局通过与省、市民政部门联系、协调,组织了“铀矿开采”人员100余人赴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参加免费体检。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密切了军民关系。

四是在2016年被评为“全省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三、社会福利工作方面

一是在全省率先建立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农村颐养之家。三年来全区共建成农村颐养之家258个。我区在2015年度荣获“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优秀单位”。

二是创新了福利院孤儿保障工作。创新福利院孤残儿童类家庭供养和康复治疗工作。福利院小孩的生活、学习和心理质量得到稳定提升。让许多不能站起来、走起来的小孩重新能够站起来、走起来,且常感冒发烧等小毛病现象也大幅减少。

三是在全省率先推行敬老院五保老人住院陪护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了住院老人享受免费陪护服务。

四、社会救助工作方面

一是低保听证评议制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相结合。在低保评议制度的基础上,对申报城乡低保的进行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建立了政府牵头,民政、车管、房产、社保、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核查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我区低保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和公平性。

二是简化救助程序,实行“一站式”结算。我局积极推动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的“无缝”对接,在全省率先建立民政医疗救助与人社金保系统无缝对接,符合条件的群众只要在医院的结算窗口就可以实现“五道防线”高达90%的报销比例,提高了救助时效。

三是化解燃眉之急,开展“过年难”活动。为了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全区人民一道过上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春节,我局从2016年开始开展了“过年难”活动。通过各乡镇办的调查、摸排,给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发放大米、食用油、猪肉。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在这三年期间两次荣获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区”,每年奖金25万元。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方面

一是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社区“三位一体”组织架构建设。

二是开展政府购买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工作。购买两个社会组织在10个城市社区开展政府购买社区便民服务试点,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力量,探索“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获得了社区居民的普遍赞誉。

三是开展村小组自治试点工作,确定良山镇垣下村为试点单位,指导其开展了村民自治工作。建立了村民理事会,新建了村委办公用房,改善了活动场所,整治了村容,美化了村貌。

                                              渝水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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