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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8-03-22 15:39:42 来源:区水务局

 

          一、 区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具体分工。

 

何海根(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黎小妹(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协助局长分管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袁河南岸城防工程珠珊段、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工会、群团、计划财务、机关后勤、老干部、关工委、综治、政府采购、年度绩效考核、三争工作、重点项目,精准帮扶企业、协调水电大厦、龙门口水库、鹄山水库工作。

徐发生(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新增农田水利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维养、水利规划设计、水利科技、新农村建设、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利风景区、乡村旅游、特色小镇、信访工作。

王正根(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水土保持、三个示范区、公资交易、水生态文明建设、路长制、水库山塘退养工作,协管综治工作。

黄春根(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水库整治、泵站、农村水电、宣传、精神文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生育、爱委会工作,联系协调人大、政协工作。

  斌(党组成员、水保站站长):协助局长分管水利建设与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生产、计划编制、袁河南联圩、袁河疏浚工程、中型水闸、中小河流、小(一)型水库维修养护、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协管信访工作。

陈红根(党组成员、鹄山水库所长):协助局长分管河长制、湖长制、脱贫攻坚、双千工作、城乡供水一体化,协管计划生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人秘股)    电话:7120021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档案、保卫、保密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订水利行业各项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节;对全区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2、水政股(水资源办公室)    电话:7120035

主管全区水利产业政策、法规、体制改革和水利执法工作;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协调跨乡镇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主管全区节约用水和集镇供水水资源规划工作;组织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

3、区农村水利站       电话:7120018

对本区水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灌区改造、配套建设;指导乡镇供水和人畜用水工作;承办本区水利建设规划、报表工作;拟定水利科技推广、交流、技术培训工作。

4、区建设与管理站         电话:7120029

对全区已建水利水电工程和江河湖库等水域、岸线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水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工作;指导水工程安全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开发和水利综合经营;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机电排灌工程的建设和维修工作;指导乡镇水管站、水工程管理单位工作;承办机电、水利经济、统计报表工作;承担防汛抗旱的工作任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5、区水土保持站           电话:7120016

承办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全区水土保持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协调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并提供技术服务。

6、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室     电话:7120025

组织、指导全区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制定全区水利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水利科技成果鉴定及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水资源利用规划;负责全区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等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全区其他公益性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7、区防汛抗旱办公室       电话:7120027

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全区各类水工程的度汛方案和防洪预案;负责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负责人工增雨工作;牵头征集防洪保安资金;负责防汛值班安排及水情、工情和灾情的收集、整理;负责涉河建筑物的审批工作;承办区水利冬修进度报告。

8、区水政监察大队     电话:7120035

拟定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方案;承办水事纠纷协调和水务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全区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并组织规费征收;审定各乡镇中长期水供求方案并负责监督,承办节约用水和防止水污染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水土保持规费收缴和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实施;参加防汛抗旱工作。

三、下属机构

1、鹄山水库管理所

2、龙门口水库管理所

四、 区水务局主要职能  

 (一)组织制定渝水区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河流等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水法实施办法》、《江西省水土保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水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

(三)负责全区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制定渝水区各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管理节约用水工作,对各乡镇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水利权属争议纠纷的调处。

(四)负责袁河、孔目江(渝水地段)等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

(五)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区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重点防治和指导、综合协调面上的防治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区农村水利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区水行业科技、教育、指导和管理全区水行业队伍建设。

(九)负责对全区水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对全区水工程、水经济实行行业管理。

(十)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价格等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全区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