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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贯彻2015—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02 09:27:12 来源: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经济开发区(工业基地)党工委:
《渝水区贯彻2015—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渝水区贯彻《2015—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
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七届十四次、十六次全会,区委八届九次会议精神,推动“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深入开展,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办发〔2014〕38号、赣办发〔2014〕28号和余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党员、按需施教,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基层为主、上下联动,继承创新、注重实效”原则,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争创全省改革创新示范区和发展升级示范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2.目标要求。结合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广大党员普遍开展主题教育培训、分类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在此基础上,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初步构建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党组织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形成理论武装、党性修养、道德教育、知识普及、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内容体系;形成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组织调训与个人选学、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形成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经费等资源合理配置、服务基层的保障机制;形成指导与服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职责明确、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
二、突出抓好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的主题教育培训
1.围绕思想建党,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特别是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最现实最重要的任务,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相结合、反复学和跟进学相结合、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切实提高学习成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围绕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广泛开展“双学”活动。切实抓好宪法法律、党规党纪的学习。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渝水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结合普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引导党员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护法。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
3.围绕深化改革,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深入解读,增进理解,形成共识;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疑释惑、传递正能量,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4.坚持“三个倡导”,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引导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利用我区红色资源,结合深入开展“三大工程”,引导党员深学、细照、笃行,争做红色基因的传承者。紧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严格落实“十带头、十不准”规定。
5.围绕履职尽责,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着眼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思路和战略目标,结合党员业务需求和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借鉴和应用“干部学用技术”等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哲学、历史、科技、信息技术等方面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广大党员服务群众本领。
三、扎实抓好不同领域的分类教育培训
在对广大党员普遍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农村、街道社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组织担负任务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尤其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培训工作。
1.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培训目标: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培训内容: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确定培训主题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协调各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基层党组织换届后,要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培训方式:区委组织部重点培训,基层党委普遍轮训的方式,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确保每位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接受1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实施主体: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培训。培训目标:提高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培训内容:立足岗位需要,主要是加强形势政策、经济知识、法律法规、新农村建设、岗位业务知识、基层工作方法以及民事代办等社会事务服务的教育培训。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学习、现场观摩、远程教育等形式进行。培训时间: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实施主体: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培训目标: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双带”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培训内容:立足农村党员培训需求,重点围绕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等内容,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创业致富技能等培训。培训方式: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制度,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井冈先锋网和井冈先锋电视栏目、广播、手机远教、IP广播等信息化平台,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实施主体:由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街道(社区)党员培训。培训目标:提高街道社区党员党性修养,增强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培训内容: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法律知识、文化素养、创业就业技能、志愿服务项目等培训。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学习、远程教育、实体培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实施主体:由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5.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培训目标: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培训内容:立足党员岗位“当能手、作贡献”,开展岗位成长培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点围绕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内容;在社会组织,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团结凝聚群众等内容开展培训。培训方式:根据党员特点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实施主体: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6.开展新党员培训。培训目标:强化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增添生机活力。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政治理论培训。培训方式:灵活运用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在党员入党后1年内组织1次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实施主体: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主要由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7.开展流动党员培训。培训目标: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紧紧凝聚在党组织周围,保持党员先进性。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等培训。培训方式: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间: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实施主体: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日常培训,流出地党组织负责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
8.开展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中的党员培训。培训目标:增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的党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干事创业本领。培训内容:主要是加强基层政策法律法规、岗位业务知识、创业致富技能、社会事务管理、基层工作方法等培训。培训方式:采取在区委党校集中培训、到示范点实践培训、请优秀基层干部传授经验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间: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实施主体: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党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农业、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9.开展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培训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役军人党员、毕业返乡大学生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培训内容:针对党员不同特点和需求,重点加强市场信息、农业科技专业知识、致富基本技能等培训。培训方式:采取整合资源的方式,把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雨露计划等开展培训。培训时间: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实施主体:区委组织部要与农工部、民政、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协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好培训。
统筹抓好机关、学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对党政机关党员,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员,重点围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培训;对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开展培训;对学校党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培训。
四、切实改进党员教育培训方法
突出抓好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的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和运用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1.开设党员教育培训大讲堂。深化乡镇理论学习大讲堂和理论宣讲菜单等经验做法,探索组织志愿者宣讲团,组织党校教师、先进典型代表、科技农业技术专家、草根宣讲员深入基层单位开设党员“流动课堂”,送教上门,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员教育培训课堂。
2.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特色鲜明的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深化“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回顾历史,重温经典,激发党员在党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情家访”、“结对认亲,渝水有爱”志愿服务、“入党纪念日”活动和“先锋创绩”等制度落实,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
3.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岗位工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实际效果。加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监督考核,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4.推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结合传达会议精神、工作布置等,每年至少给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网络平台,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疑释惑。
5.加强典型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学习先进典型,学习“龚全珍式”好党员、好干部先进事迹,发掘和宣传群众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
6.积极推动网络学习培训。要充分利用手机、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教育培训。加快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运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教育培训。继续办好“渝水区干部在线学校”,完善学习管理和考核办法。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QQ群、博客、播客、微博、微信等互动交流平台,因地制宜推动党员教育进村入户,不断探索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
7.探索实行项目化党员教育培训。组织部门要结合探索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绩效管理,深化与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基地的合作,推进党员教育培训项目化管理,抓好重点培训;区委组织部每两年评审1次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党员教育培训项目,遴选精品项目到市委组织部参评。
五、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牵头,纪检、宣传、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基层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加强基层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组织员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开发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基地建设。把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与加强党校阵地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着力发挥农村和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站点等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各类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用好培训教材。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用好全国党员教育培训通用教材和电视片以及省里开发的乡土音像教材,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编写制作符合实际、简明通俗、好学管用的地方特色教材。基层党委要积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开展读书活动。优化培训师资。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结合党员志愿服务,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建设,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和企业家、土专家、创业能手的作用。建立师资遴选和动态管理制度,实现优质资源共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教下基层活动。
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区财政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按照每名党员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按照每名党员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列入本单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并明确党员培训专项经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照这个标准,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捐助等途径,多渠道保障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4.加强学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确保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各级党组织和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联系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加强自身建设,通过调查研究掌握解决问题的本质规律和正确方法,更好地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党员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5.加强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自主学习情况。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健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定期督查等做法,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年审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6年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落实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年度工作计划。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