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报告  >  

关于渝水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3-07 来源:渝水区财政局

关于渝水区2016年全区和区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区和区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1月7日在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 2次会议上

渝水区财政局局长    胡保芽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6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区和区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新的经济政策形式,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全区财政运行稳定有序。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 338057万元,同比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4597万元,占财政总收入比重90%。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56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同比增长-5.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受营改增扩面后中央调整增值税收入分享政策变化的影响,下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完成182198万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国内增值税15833万元,比上年增长65%,改征增值税14135万元,比上年增长67.7%;营业税66724万元,比上年增长-32.5%;企业所得税44437万元,比上年增长46.4%;契税11366元,比上年增长-40.4%;其他各项税收收入29703万元,比上年增长0.5%。
非税收入完成33460万元,比上年增长1%,其中专项收入4279万元,比上年增长-29.3%;行政收费收入7061万元,比上年增长-21.9%;罚没收入2163万元,比上年增长76%;其他非税收入19957万元,比上年增长18.7%。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0593万元(包括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转等支出),为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26.4%,比上年增长5.2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95万元,比上年增长34.9%;公共安全支出8905万元,比上年增长-1%;教育支出5077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3%,比上年增长4%;科学技术支出780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比上年增长-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39万元,比上年增长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57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5%,比上年增长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5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比上年增长1.8%;节能环保支出2891万元,比上年增长 4.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739万元,比上年增长114.8%;农林水事务支出5407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3.9%,比上年增长19.7%;交通运输支出10731万元,比上年增长14.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9067万元,比上年增长-54.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666万元,比上年增长-77.2%;住房保障支出14480万元,比上年增长-36%;其他各项支出7712万元,比上年增长14.4%。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5658万元,税收返还和上级各项补助168660万元,财政部转贷一般债券收入46685万元,上年结余1712万元,收入总计432715万元。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0593万元,上解支出5748万元,债券置换一般债务本金支出33725万元,支出总计43010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613万元,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2、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6648万元,完成人大调整预算的103%,同比下降18%。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 39692万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国内增值税2720万元,比上年增长-14.2%;改征增值税8300万元,比上年增长306.4%,增长较大的原因是营改增扩面及城区“两业”税收全部入渝水区库;营业税8380万元,比上年增长-27.9%;企业所得税4840万元,比上年增长-27%;契税11366万元,比上年增长-40.2%;其他各项税收收入4086万元,比上年增长-16.3%。
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6956万元,比上年增长-28.4%。其中专项收入 1575万元,比上年增长-39.5%;行政收费收入7061万元,比上年增长-21.9%;罚没收入2163万元,比上年增长76%;其他非税收入6157万元,比上年下降43%。非税收入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受国家减税降费及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影响。
2016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8250万元,为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29.5%,比上年增长5.5%。执行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上级各项专项补助数额较大,上级提前下达列入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数额相对较少。另外,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社保、教育、医疗、支农等大部分项目资金须实行区财政专户管理,并由区本级列支,因此区本级支出数额较大。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88万元,比上年增长8.7%;公共安全支出88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教育支出21834万元,比上年增长17.5%;科学技术支出809万元,比上年增长1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60万元,比上年增长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19万元,比上年增长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22万元,比上年增长1.2%;节能环保支出1675万元,比上年增长-20.3%;城乡社区支出4954万元,比上年增长-35.7%;农林水支出46573万元,比上年增长31.4%;交通运输支出4216万元,比上年增长-39.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947万元,比上年增长42.3%;住房保障支出18344万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他各项支出75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38万元,比上年减收8087万元,下降97.2%,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土地出让收入比上年减收78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0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83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842万元,上年结余1787万元,收入合计31699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0364万元,比上年下降61.3%,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基金补助收入(主要是城区内土地出让金补助收入)减少61249万元,支出相应减少612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215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50万元。年终结余133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61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53万元,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2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2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1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7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121万元。上年结余81343万元。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812万元,比上年增长22.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624万元,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2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56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1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9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02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149万元。
以上数据是财政总决算快报数,市、区指标对账及上下级财政结算工作尚未结束,部分数据还在整理中,待市里批复我区决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6年,全区财政部门克服宏观经济下行、营改增扩面减收、政策性减税降费等困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政策新形势,积极创新财税工作思维,狠抓财源建设,财政收入实现逆势增长,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财政改革工作深入推动。
(一)强化财源建设,财政收入实现逆势增长
面对全区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各项政策性减收等严峻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凝识聚力、积极作为,始终将财政增收作为财政发展第一要务,在加强收入运行分析、强化收入组织协调的同时,不断创新财税工作思路,广辟财源建设渠道,在抓好实体经济税收回归工作的同时,努力推动实体经济与总部经济的协同发展;各级税务部门主动出击,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收保障工作、强化国、地税联合征管,狠抓挖潜增收,严防跑、冒、滴、漏;各地各部门不等不靠,大力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招商引资与注册联商的有机融合。全区上下形成了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格局,财政收入实现逆势增长。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3.8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3亿元,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90%,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继续创新高。
(二)调优支出结构,重点领域支出进一步加强
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保民生、保运转、保工资、促发展”为目标,突出重点,科学调度,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强化财政保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06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财政在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保、三农、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民生重点领域支出达22.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6.6%,同比增长7.3%;继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保障标准,城市、农村低保最高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80元/人和270元/人,财政人均补助分别达到320元和195元;乡村医生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生活补贴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人均月净增220元;全年财政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城乡老人高龄补贴、城乡低保金1.5亿元,比上年净增3000多万元,惠及群众达4万多人;积极落实国家移民扶持政策,全年共拨付移民补助资金800多万元,惠及移民3800多人。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2016年全区教育支出5077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3%,比上年增长4%。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从120元/生提高到200元/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活费353万元,惠及学生3384 名。积极稳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2016年8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正式通过社保基金发放,9月在职人员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二是“三农”投入进一步加大。2016年,全区“三农”支出达5407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3.8%,同比增长19.7%。其中财政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079万元,比上年增加137万元,建设项目159个,涉及12个乡镇(办)124个行政村,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69%;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2386万元,实施新农村建设点84个,比上年增加9个;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251万元;积极落施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全年财政共投入精准扶贫资金3506万元,比上年增加2100多万元,帮扶省定贫困村7个,完成脱贫人口8000多人;积极实施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政策,全年财政共投入扶持资金24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12个。
三是机构保运转进一步增强。继续加大乡镇、村和社区转移支付保障力度,2016年,乡镇转移支付保运转资金在去年每个80万元的基础上继续增加40万元达到120万元;城乡社区保运转经费在去年每个11万元的基础上继续增加1.5万元达到12.5万元;同时除按照每个行政村1.5万元标准增加村级转移支付补助外,另按按每个行政村1万元标准分别安排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村级保运转经费平均达到12.5万元;积极稳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提标工作,确保提标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四是促进经济发展措施进一步加强。一是财政在“保民生、保运转、保工资”的同时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共争取省级新增债券资金2.6亿元,全部用于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公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改造、蒙华铁路拆迁安置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支出;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发展。“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全年共向企业放贷 5.21亿元,惠及工业企业117户、科技企业5户、农业经营主体337户。工业产业发展基金全年累计帮扶企业资金7300万元。三是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范围。对小微企业免征20余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暂停征收30余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的实施范围。
(三)深化财政改革,财政预算管理更加完善
一是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加强零基预算改革调研,完善零基预算实施方案,在适当提高预算单位公务定额标准基础上,合理缩小单位公务定额档差,并将院外单位水电、物业费按在职人均1000元标准单独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增强机构保障能力。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将零基预算执行和非税收入管理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使预算约束更具刚性,非税收入管理更加规范。推进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并将其全部纳入政府年度预算管理。
二是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及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定期通过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并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与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实现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化。2016年,区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及全区64个部门的财政预决算信息(涉密单位除外)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三是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深入推进。严格按照零基预算实施方案和中央关于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并适当扩大清理范围,首次将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各类临时性机构账户存量资金纳入清理范围,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501万元,清理的存量资金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
四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在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新增农村垃圾清运、农业全称化服务、法律援助、康复服务、公共文化等8个试点项目。
五是政府采购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有关审批事项,取消协议采购财政审批环节,取消非协议采购项目纸质审核环节,建立集中采购网上审批制度。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性质依法合理进行采购。
六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明确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审批职能,简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位单位支付行为审核职能,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四)强化财政监管,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创新驱动,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努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严格执行零基预算管理制度,努力压缩和控制区级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全年财政追加安排临时性、突发性项目经费同比下降34%;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支出监控机制,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16年,全区 “三公”经费支出2107万元,较上年下降2%,实现四连降。
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绩效有效提升。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全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38个,评价资金总量1.2亿元。加强民生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9次,单位会计处理和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
(五)强化债务管理,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严格按照《渝水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控制投资规模。2016年全区共核减政府性投资项目7个,压缩投资总额1.43亿元 。积极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优化债务结构,降低政府性债务成本,全年共争取省级置换债券资金4.2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6亿元,节省政府直接债务成本2000多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当期偿债压力,为政府腾出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了条件。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努力维护社会经济稳定。通过筹措资金一次性置换尾欠工程款9.31亿元,直接核减债务规模2.88亿元。积极稳妥做好债务限额管理工作,2016年政府一类债务限额45.44亿元,比上年增加2.56亿元。
各位代表,2016年我区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得益于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短期内依然存在,实体经济的复苏需要一个较长过程,财源结构不优、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营改增扩面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分享政策的变化和政策性减税降费等使地方财力短期内更加薄弱;基本工资提标和养老保险改革等政策性增支因素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政府债务包袱依然沉重;财政监管和财政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通过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17年全区和区级财政总预算(草案)
2017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有为、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的工作总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进财政增收和经济增效;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打造“发展升级示范区、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做出新贡献。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我区“十三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53900万元,增长5%;但受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等因素的影响,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81486万元,下降15%。区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9016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6340万元。
现按照《预算法》规定,将2017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向大会报告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1、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2017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81486万元,下降1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46086万元(增值税19071万元、改征增值税47898万元、企业所得税33597万元、契税16000万元、其他各项税收2952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35400万元(专项收入58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800万元,罚没收入1800万元,其他各项非税收入21000万元)。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上级各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减去预计上解支出,预计2017年全区可安排的收入为202259万元,相应安排全年支出预算20217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具体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74万元;教育支出4112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3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146万元;农林水支出250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83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1万元;其他各项支出10345万元(含预备费2000万元)。
2、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2017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634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4140万元(增值税5990万元,改征增值税11940万元,企业所得税4550万元,契税16000万元,其他各项税收收入5660万元);非税收入12200万元,(专项收入26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6800万元,罚没收入1800万元,其他各项非税收入1000万元)。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上级各项补助收入、乡镇上解收入、上年结余,减去预计上解上级支出, 2017年区本级可安排的收入为88813万元。相应安排全年支出预算88724万元,其中政府债务付息经费8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2014年10月-2016年8月补收资金预算534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具体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1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71万元;教育支出1110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支出949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1万元;其他各项支出10345万元(含预备费2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预计3360万元。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0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支出5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支出30万元。年终结余83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186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40万元,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16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75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4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7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305万元。上年结余 79149万元。
2017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399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258万元,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16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1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6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4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5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4754万元。
四、凝识聚力,砥砺奋进,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
2017年是实现全面脱贫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全区财政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产业为支撑,广培财源渠道,构建多极支持的财源体系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战略大局,综合运用 “财园信贷通”“科贷通”“惠农信贷通”、财政贴息、产业发展基金等财税政策,整合各类信贷担保资源,全力支持工业园区“九大平台”建设,夯实实体财源。全力支持两大工业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园区发展升级;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信息优势,多渠道、多方位培植税源,打造金融创新产业、“互联网+物流”、现代服务业、传统贸易产业、乡村特色旅游等特色产业,做优特色经济。坚持实体经济与总部经济协同发展、有机互补,构建多极支持的财源体系,为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研判,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强化政策对接,千方百计向上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壮大财政实力。
(二)以征管为手段,强化综合治税,打造治税信息共享平台
一是强化税源监控,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动态监控,切实发挥税负预警和纳税评估机制作用,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和税源发展变化趋势,切实增强组织收入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两业”税收征管,探索建立“企业管税”与“项目管税”并行的征管模式。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社会各界协税护税力量,定期开展税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税源动态监管机制,严防跑、冒、滴、漏;二是创新征管模式,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整合地税、国税、市场监督、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服务机构资源,提升合作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治税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完善财税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国税、地税及各乡镇(办、委)财税工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充分调动财税部门和各乡镇(办、委)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税收高质量均衡足额入库。
(三)以民生为根本,调优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能力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能力。2017年,财政增加投入3900多万元预算安排1.7亿元用于支持以养老、医疗、失业和救济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实现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与公务员同等待遇,将渝水五小、渝水八小纳区级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财政按上年度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增加配套经费62万元,财政继续按每个行政村1万元标准分别安排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大力支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力推进生态渝水建设。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1000万元,安排“一江、一河、一渠”污染整治专项经费1000万元,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安排农村生活垃圾二次清运经费400万元;积极实施产业精准扶贫政策,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生活水平,2017年,财政继续安排产业精准扶贫专项资金1155万元;不断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桥)改造维修;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支出控管,勤俭理财,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正确处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与加快发展的关系,有效整合涉农、民生和社会事业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确保重点项目支出需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四)以改革为契机,完善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零基预算执行调研,完善零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以修正系数调节单位公务定额的预算分配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合理规范单位各项考核奖励支出标准,促进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坚定不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文件精神,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时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体制调研,科学测算2017-2019年乡镇财政体制,建立和完善激励性财政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逐步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完善园区财税体制,理顺工业园区财权与事权、财权与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园区管理的积极性,提升园区反哺财政能力,大力盘活园区闲置资产,增强园区造血功能,实现“以园养园”;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改革,适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力争存量债务在两年内全部置换完毕,确保一类债务置换不留死角,二类债务纳入置换范围,切实降低债务成本,减轻政府偿债压力;建立完善政府性投资财政评审机制,选择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试点评审;继续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健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模式,整合监督力量,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不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凝识聚力,砥砺奋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