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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园林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3-04-02 来源: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贯彻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三、负责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设计和规划,负责市政府投资城市绿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古树名木的监督保护。

四、加快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科技进步,研究、引进、推广现代园林绿化新技术。

五、根据主管部门的授权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并依法对园林绿化实施监察。

六、负责核准园林绿化行业企业的市场准入。

 

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 责党务(含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做好政治学习安排,协助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车辆、房屋水电、后勤保障、环境卫 生、会议组织、考勤考核、综合协调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来信来访、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医保社保、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政策调研等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好财务收支和各类票据,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统计、核算管理,防止国资流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做好财务计划、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财务执行情况,做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绿化科工作职责

 

负 责宣传园林绿化政策、法规、规章,贯彻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拟订实施计划;负责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组织绿化技术培训;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和各单位专用绿 地指标的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古树名木资源的普查和保护,组织绿化创先评优活动和市区义务植树工作及园林学会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养护 工程招标和发包的系列文本。负责政府投资的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对施统一监管,对绿化工程交接进行统一验收,确保城区绿化工程优良。负责受理市区 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移植树木、修剪树枝赔偿费标准,上报城管局审批;负责办理交通事故损害园林绿地、园林设施等赔偿手续;加强街道绿化巡逻,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保护园林绿化成果;负责绿线管制的落实,协助办理联审联验手续。

 

 

 

公园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制订公园(街道)绿化养护、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考核标准;制定绿化养护技术质量管理标准、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按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及评分细则》,负责组织完成公园(街道)绿化养护(修剪、抗旱、防虫、锄草、松土、 施肥等)、设备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的周检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建设施工单位绿化项目的绿化质量,及时发出督查报告,督促其对问题加以 整改;参与公园的各项管理,组织制订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市城管局,组织公园的创建申报工作(百花奖、文明公园等),提升公园品牌效应;配合市城管局组织完 成园林绿化单位、园林绿化小区的评选工作。